四川城市学院图书馆管理规章制度

摘要: 四川城市学院图书馆管理规章制度四川城市学院图书馆同学们入馆须知1.读者凭本人借阅证入馆,外单位人员入馆必须办理登记手续。2.学校外读者来馆查阅文献,到本馆办公室,凭学院单位介绍信或本人有效证件办理手续,持办公室开具的介绍信到有关部...

四川城市学院图书馆同学们入馆须知

1.读者凭本人借阅证入馆,外单位人员入馆必须办理登记手续。

四川城市学院图书馆管理规章制度

2.学校外读者来馆查阅文献,到本馆办公室,凭学院单位介绍信或本人有效证件办理手续,持办公室开具的介绍信到有关部门查阅资料。

四川城市学院图书馆管理规章制度

3.在馆内借阅图书、机检、自习或参观,必须遵守图书馆的有关规章制度。如发生违章、违纪情况时,要自觉服从图书馆工作人员的管理。

四川城市学院图书馆管理规章制度

4.图书馆是公共学习场所,读者应自觉维护图书馆良好的秩序、整洁的环境、安静的学习氛围,不得在馆内吃东西、乱丢纸屑、大声喧哗。

5.衣着整洁。不穿背心、拖鞋入馆。

6.保持馆内肃静。不在馆内争吵、打闹,不高声喧哗;入馆后请将手机、等通讯设备消音。

7.爱护公物。读者应爱护馆内的一切公共设施,不得乱写乱画。

8.为确保图书馆的安全,严禁在馆内任何地点吸烟,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入馆。

9.维护馆内秩序,不用物品抢占阅览座位,禁止隔夜占用存包柜存放各种物品。不得随意挪动阅览桌椅。

10.经出口通道时,如遇监测器报警,有关人员应主动接受值班人员检查,不得有不礼貌的言行。

四川城市学院图书馆管理借阅室读者规则

1.图书馆借阅室实行全开架借阅管理模式,凡有借阅资格的教职工、学员、公司外读者均可入室借书、阅览。

2.读者须凭借阅证领取代书板,方可入室。

3.读者个人的书刊、书包等物品不得带入室内,可放在大厅内的存包柜内。

4.保持室内清洁,废弃物放入纸篓,禁止在桌椅上涂写刻画。

5.保持室内安静,不得喧哗、吵闹,严禁在室内打手机。

6.选书时要正确使用代书板,对不使用或不正确使用者,工作人员要进行指导。

7.选好书后,要交回代书板,办理借书手续。工具书不外借。

8.停电或计算机出现故障时,暂停借阅。

9.入室读者要严格遵守上述规则。违者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取消入库资格。

四川城市学院图书馆管理存包柜使用规定

1.图书馆设有存包柜,供读者存放书包等物品。柜子未配锁头,请读者自带。

2.存包柜仅供读者临时使用,下班后请读者将存放物品带走,不能占用存包柜。管理人员有权将柜子打开,进行清理。

3.存包柜仅供读者存放书包使用,请勿存放贵重物品。否则所产生的后果由读者自负。

4.图书馆工作人员有权检查存包柜的使用情况,读者要积极配合。

5.读者要妥善保管好钥匙,爱护存包柜。如有损坏,需按价赔偿。

四川城市学院图书馆管理关于损坏、遗失书刊的处罚规定

图书报刊是学校的文献信息资料,是教师从事教学和科研工作的重要物质基础,广大读者应自觉爱护。为了严肃公司纪,保护公共财产,防止遗失、损坏书刊的事情发生,保证教学、科研工作的顺利进行,特作如下规定:

1.遗失书刊赔偿办法

凡遗失书刊,应以相同版本的书刊赔偿,若无法偿还书刊,则依下列方法赔偿:

(1)一般性中文图书、图书资料,按原价的3-5倍赔偿;

(2)外文原版书刊、工具书按原价的5倍赔偿;

(3)多卷书、丛书、连续出版物按整套或全年价格的1- 3倍赔偿。

2.对于不爱护书刊资料者,如在书刊中任意批注、涂抹、圈划、撕页,视情节轻重,按书价的3-5倍罚款。对于撕毁条形码、磁条者, 每本罚款5元。读者借阅书刊时,应主动检查书刊,发现存在上述问题,应及时向管理人员声明并加盖图书馆公章以分清责任,否则责任自负。

3.现刊阅览室的报刊只提供在阅览室学习使用,未经管理人员允许严禁带出阅览室。

4.读者借阅图书报刊必须办理手续,凡未经允许或未办借出手续将图书报刊带出室外者,按偷窃行为处理。偷窃图书报刊者,视情节轻重给予一定的罚款。情节严重者,报请公司给予纪律处分。

5.借书证只限本人使用,严禁借予他人使用。对于借予他人造成的书刊遗失,由借书证的所有人自负。对使用他人借书证冒借书刊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扣证、罚款、吊销借书证等处罚。

四川城市学院图书馆管理馆际文献传递的规定

一.馆际文献传递

1. 图书馆情报部负责读者委托论文的馆际文献传递服务,对有馆际文献传递要求的读者简要介绍该项服务的情况。

2.读者填写复制单(读者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电子邮件地址以及申请文献的著者、篇名、出处)。

3.根据文章所需的大致费用,要求读者交纳押金。

4.根据读者的需求,征询文献传递方式(平信、挂号、电子邮件、特快专递)及查找范围(清华图书馆、北京、全国、国外)。

5.查馆藏(印刷本及网上电子资源),确定读者自查的准确性。

6.查国家科技文献中心(NSTL)数据库,如果有藏,提交申请。

7.查全国期刊联合目录,根据馆藏情况,向北京大学图书馆或清华大学图书馆申请。

8.关注网上申请,每日查看网上申请单,确定申请单的准确有效,及时提交申请。

9.每日查看反馈信息,及时了解申请情况。

10.在读者要求的范围内,如果文章找不到,通知读者无法找到的原因(无收藏、提供的信息有误等)。根据读者要求,扩大查找范围或要求读者提供更准确信息。

11.收到文章,立即通知读者来取。

12.公司内外读者交现金开收据。

13.做好馆际互借和文献传递的记录,分析文献需求,向文献采购部门提出采访建议。

二、电子阅览室管理规定

一、服务内容

网络检索服务;数据库检索服务;其他形式的电子文献服务。在开展电子阅览服务中加强对读者的咨询服务。

二、上机手续

持有效证件(学生证、借书证、工作证、身份证)在电子阅览室办理交款、申请账号等手续,然后由工作人员分配机号,对号用机。

三、开放时间

每周一至周日开放时间:冬季:8:00—21:30;夏季:8:00—22:00。

四、上机规定

1.本馆电子阅览室对我公司师生开放,须持有效证件进入;保持室内安静,不影响他人操作;维护正常的阅览秩序,待机同学未经允许请勿进入阅览区。

2.为保证读者身体健康,规定每位读者每次上机学习不得超过3小时,凡上机学习满3小时者,管理人员有权告知该读者下机。

3.爱护计算机设备及各种公共设施,按规定正常操作,不得随意更改系统设置。自带饮料请放到指定的地方,严禁带入电子阅览区。由于违章操作或饮料洒溅而引起的机器设备损坏,由违章操作当事人负责赔偿。

4.严禁在阅览区内阅览、复制、下载、传播涉及淫秽、妨害社会公共秩序、危害国家安全等内容的资料,违者将按公司有关规定处理。

5.禁止玩游戏。读者自带的VCD须经管理人员同意后方可阅览。注意网络文明,不提倡网上聊天。

6.严格遵守馆内的其他规章制度。 进入本室内不得高声喧哗、到处走动、吃零食。严禁随地吐痰、乱丢碎纸和杂物,违者罚款。

四川城市学院图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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